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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委会激励机制/监督是关键

时间:2012-10-23 10:24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当前,关于对业主委员会应当建立何种激励机制的探讨一直是颇为敏感的热点话题。对此,业内人士众说纷纭。从物业管理的现状来看,业主委员会的服务完全是无偿的,对此,有人认为,无偿的服务使业委会不能发挥正常的作用;但也有人认为,即使给业委会发放工资,业委会能否发挥作用也是个未知数。
  持有应该给业委会发工资观点的人士认为,市场经济要求从事经济活动的组织或个人,应依据经济规律办事,不给业委会发放工资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行为,从而导致一些真正有能力的人不愿参与业委会的选举,只能是一些没有工作或离退休人员参与选举活动,降低了业委会的人员素质。而业委会人员受文化程度较低的限制,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基本上形同虚设,无法有效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日常管理工作。由于物管公司在工作中的失误和造成的损失不能及时得到排解和纠正,从而加大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隐患。
  持不同意见的人士则认为,如果依据按劳取酬的原则给业委会发放工资是激励业委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有效方法之一,那么监督机制的不到位,同样会造成业委会难以发挥积极作用。同时,业委会既然代表全体业主的利益,业委会的报酬也应该由业主承担,具体由全体业主召开大会表决通过,也可以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收取,并在银行专户存储。但具体由谁来发放这笔工资款呢?业委会属于无上级主管的机构,而且也没有明确的监督机构,工资的标准、由谁来发放又成了难题。同时由于缺乏必要的监督,工作质量、工作效率无法进行衡量,多劳多得的原则就无法在工资里得以真正体现。因此,即便发了工资,业委会的作用由于缺少监督也未必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看来,用经济杠杆激励业委会的办法,虽有其积极合理的一面,但实际操作中,却难以真正实施。业内人士认为,只有引入相应的监督机构,业委会的按劳取酬才会显得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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